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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勘察设计协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组织声明
2024-12-27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国家相关团体标准法律法规,为促进乌鲁木齐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现就协会团体标准发布以下声明:
一、已发布团体标准清单
T/WKSX 002-2023《城市综合管廊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二、管理合规性声明
(一)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5条管理合规性中1.5.1条“符合国家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管理要求”:我协会3年内未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
(二)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5条管理合规性中1.5.2条“符合社会团体组织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协会3年内未因违规收费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我会明示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情况,所收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且总额不高于标准编制实际使用经费;3年内未以参编、署名、排名等为由收费,未以标准立项为由收取管理费。
(三)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5条管理合规性中1.5.3“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我会3年内未被有关部门认定标准化工作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会制定的团体标准未抄袭其他任何机构制定发布的标准。
(四)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5条管理合规性中1.5.4“制定范围规范性”:我会依据会章程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
(五)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5条管理合规性中1.5.5其他:我会3年内没有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三、标准查重
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3.2条编制能力中3.2.7“标准查重”:我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
四、标准文本可获得性自我声明
(一)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中第四条推广应用能力中4.1标准文本可获取性中4.1.1“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我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全部依法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和会公众号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明确标准文本的获取方式(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下载),确保文本获得渠道畅通。
(二)根据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中第四条推广应用能力中4.1标准文本可获取性中4.1.2“出版发行”:我协会发布的1项团体标准通过中国计划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乌鲁木齐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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